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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公告(1)

104(下)海商法/國際私法課程訊息公告
發佈於:05 三月 2016 | | | 點擊數:392
各位同學好

歡迎選修本學期(104下)海商法及國際私法課程,二課程講義資料已經上傳,請會員登錄後,進入教學區下載。附上海商法課程簡報的影音連結資料(請選修海商法同學均應預先看完所要求的進度,本學期課程簡報影音錄製範圍同律師高考二試選考範圍,總計35小時)[請注意:2016/3/20以後關閉會員登錄功能],另本學期國際私法教學會進行全程影音錄製,請注意。
註一:[若干檔案較大,如下載中斷,建議返回前頁後重新點選,或採重新整理方式]
註二:[104海商法授課講義僅進行微小修正,主要是刪除附錄條文,但增列70~99及104年海商法國考試題的整理,如已列印舊版講義,建議請加印該考題整理即可]

黃裕凱老師104年度第2學期授課講義上傳資料:

黃裕凱老師104海商法授課簡報_2頁彩色電腦觀看版 533頁 19MB
黃裕凱老師104海商法授課簡報_2頁黑白列印版 533頁 56MB
黃裕凱老師104海商法授課簡報_6頁黑白列印版 183頁 28MB
黃裕凱老師 104海商法授課講義_全頁 396頁 4MB

黃裕凱老師104國際私法授課簡報_2頁彩色電腦觀看版 199頁 5MB
黃裕凱老師104國際私法授課簡報_6頁黑白列印版 73頁 5MB

黃裕凱老師104年度第2學期海商法授課簡報影音檔連結

單元 1-1 簡介及課程要求 60分鐘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JD1Sw62i-Y

單元 1-2 航運市場及Titinic 54分鐘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mytG_C1q6Y

單元 1-3 學習資源及國考 51分鐘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45lyvJlNho

單元 1-4 海商法法源及附錄_修正建議總結報告 58分鐘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cgb2i70gp4

單元 2-1 海法及海商法架構 62分鐘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IdltPhFbH8

單元 2-2 海商法概說 64分鐘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1JBh4Zn9P4c

單元 3-1 海商法通則 105分鐘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rxVepS4L5k

單元 3-2 船舶所有權 65分鐘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RiEw6kh8tc

單元 3-3 船舶保全(含對物訴訟) 90分鐘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7lfLuMo-QQY

單元 4-1 海事限責 177分鐘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cyg0sFWsXY

單元 4-2 海事優先權 68分鐘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_CXCiaBT8Y

單元 5-1 船舶營運及運送類型 180分鐘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4rhnLJiIsU4

單元 5-2 載貨證券總論與國際公約 320分鐘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UqsA6bBB4c

單元 5-3 運送義務及責任 190分鐘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KD-pNSR_p0

單元 5-4 免責、限責及其他運送權義 300分鐘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naiohXvv1g

單元 6 船舶碰撞 118分鐘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0ont1M1z88c

單元 7 海難救助 113分鐘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jra1V2f1Kw

總計 35小時

 

 

黃裕凱老師104年度第2學期授課時間表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第1~2節 海商法
法三甲ES217 海商法
法三乙ES217
第3~4節 IRB IRB 海商法
財法三ES217 IRB
第5~6節
第7~8節 國際海事法專題研究
財法碩一JS120
第9~10節 海商法
東吳碩乙三
崇基
隔週上課
第11~12節 國際私法
進法四
ES308

輔大財法系黃裕凱老師

IMO相關國際公約資料上傳
發佈於:27 一月 2016 | | | 點擊數:316
各位訪客好

上傳『1965年便利國際海上運輸公約 FAL』,計47筆,請至上欄『IMO相關公約資料課--其他類』下載:
目前已完成上傳的IMO相關公約資料庫為:
1965年便利國際海上運輸公約FAL,47筆,上傳日期2016.1.27
1948年國際海事組織公約 IMO Convention,37筆,上傳日期2016.1.24

黃裕凱博士 謹致

 


國際海事組織相關公約資料庫各項資料即日起陸續上傳了!
發佈於:24 一月 2016 | | | 點擊數:845

各位訪客好

國際海事組織相關公約資料庫各項資料即日起陸續上傳了!本次先開放『國際海事組織公約』乙節,有興趣的訪客,請前往本網站上緣『IMO相關公約資料下』下拉『國際海事組織公約IMO Convention』點選進入後下載。
2014年初完成『海商法修正建議』一重要工作後,將近二年期間,除陸續完成『2009~2014年海商法最高法院判決評析』(已出版)、『2001年燃油污染民事責任國際公約』(已出版)及『1996~2010年有害有毒物質污染民事責任國際公約』(出版中)三書外,其餘時間及精力大都集中在本資料庫的編纂上面。
『國際海事組織相關公約資料庫』的編纂原因有二:第一、海商法修正建議完成後,個人學術規劃進入2.0,也就是期待自己能集中精力在IMO各項公約的寫作及導入上,在此研究寫作過程,同樣體認到必須建置此資料庫的重要性;第二、幾年曾多次敦促政府部門能針對此資料庫為建置,因這是我國無法參與IMO的特殊情況下,必須自立自強且不可迴避的工作,但不知我國政府是無力做,還是無心做,連個起步都沒有,政府不做,自己就扛起來做了!
國際海事組織相關公約及議定書將近60項,如含各修正,將近300項,此還不含各公約所附帶發展的許多準則及規則。由於若干公約經常修正之故(例如SOLAS及MARPOL),公約引用變成異常困難,因為不知哪一規定何時修正及何時生效!因此建議各公約最後生效的綜合文本(且保持經常更新),對我國政府、學術研究者及海運業者而言,非常重要。
此一資料庫的建置是一件非常繁複費時的工作,其不僅是蒐集資料而已,而是必須將每一公約的原始文本、其議定書、及每次修正予以逐項整理、中譯及中英對照排版。目的無他,就是希望讓使用者能迅速地取得任一公約任一修正階段及最後生效的所有相關資料。
本資料庫的建置工作,沒有來自政府的任何經費補助,完全係自己獨力進行。這二年來,估計已完成約60%的進度,為避免網站閒置,先將『國際海事組織公約』該節先行上網,並以該節作為後續各公約建置的架構藍本。亦即本資料庫的每一公約大致上會有以下結構及資料:
公約中英名稱
生效門檻
會員國數
公約簡介
歷次修正、通過/生效日期及修正要旨
下載區部分包括:
[UN英]指該公約/議定書於聯合國收錄之正式文本
[IMO英]指該公約/議定書/修正於IMO自己的正式文本
[IMO簡]指該公約/議定書/修正於IMO自己的正式簡體文本
[英/繁對照]:指該公約/議定書/修正的英文及繁體對照
[英/簡對照]:指該公約/議定書/修正的英文及簡體對照
[UN英]及[IMO簡]正式文本不一定有,視UN/IMO是否收錄為定。
另每一公約最後會有一『綜合文本』,所謂綜合文本係指將該公約歷次修正且生效實施的所有內容進行統一整編的最後文本,亦即該公約最後生效的完整文本。此一綜合文本於本資料庫除國際海事組織公約乙項外,暫時不會提供下載,此部分預計二年後才開放下載,之後每年視修正及生效情況,再逐年更新。
又是一條漫長的道路,期待本資料庫於今年年中左右完成,完成後,視各公約專書的寫作情況,再考慮將IMO各單行準則或規則等為同樣資料庫之建立。

黃裕凱博士 謹致

 


向坐著的巨人致敬 _ 廖國器老師 _ 永遠的輔法學長
發佈於:27 十二月 2015 | | | 點擊數:559
各位同學好

廖國器老師於本學期即將退休,12.28日下午0430在他班上辦了場以在校學弟妹為主導的退休感恩會,各位同學如有時間,可蒞場(ES517)向廖老師致敬,以下是送給廖老師的講稿,可請大家先參酌:

向坐著的巨人致敬 _ 廖國器老師 _ 永遠的輔法學長
by 財法系黃裕凱老師 _2015.12.28

廖老師這學期就要退休,廖老師從大學在輔大求學,之後擔任助教,在公務機關工作一段時間後,再回校擔任教職,陸續待在輔大超過三十年,反推回去,大概民國57或58年開始就在輔大就學,民國61或62年畢業,應該是目前所有師長中,最資深且待在輔大時間最長的老師。但這不是重點,廖老師即將退休之際,身為『資深』學弟,感受到廖老師很多的『最』字級的人格特質,非常值得利用這場退休感恩會的場合,跟所有現在的法律/財法學生或學弟妹們分享:
第一、最資深,但卻也最低調、最溫和及最不會生氣的老師:最資深不用講,廖老師也是上學年本院師生票選提報的資深優良教師。低調是廖老師從來不會為自己爭什麼,但該表達的還是會表達,只是態度很溫和而已。至於『最不會生氣』,你們都是廖老師的學生,我不用講,你們自己感受的出來。[因為廖老師不會生氣,所以這場退休感恩會,沒有事先照會廖老師,廖老師應該不會生氣才對。J]
第二、最疼惜學生的老師:這個應該也不用陳述太多,哪些是『吃飯』導師?哪些是『有叫才動』導師?而哪些是真正會傾聽,主動關心學生的導師,其實你們比我清楚。我幾年來雖不擔任導師,但所聽所聞,無論是從學生耳中,也無論是跟廖老師的交談中,都可以感受。如印象沒錯,廖老師也是今年或去年獲選的學校優良導師。
第三、求學最辛苦,教學最艱困的老師:廖老師是斐陶斐會員,也就是當時的全院第一名畢業(80~90年代前全台灣僅若干學校的若干院的第一名畢業生才有此榮譽),但更重要的是廖老師的身障,這個部分,健康的你們真得無法感受,你們偶而腳麻一下,要走路就很難,但如每一步都是這樣舉步維艱,你就可以感受到廖老師的身體艱困的情況下,最佳學業成績及優良的教學成果的持續維持,是一般人難以想像的。[其實本場感恩會上週一就要辦,結果突然發生廖老師電動輪椅故障的情況,從羅耀拉大樓到進修部大樓雖然僅短短幾百公尺,我知道廖老師根本無法走到,既使走得來上課,但我幾乎可確信廖老師下課一定走不回去了。廖老師上週雖沒有來上課,但我知道廖老師一直在詢問學校有無替代設備可以因應,唉!自顧都不暇,念茲在茲還是在學生的課業上。]
第四、最孝順的老師:廖老師長年來跟媽媽相依為命,侍母至孝,一直是師長間的典範,前幾年廖老師的母親往生,深刻感受到廖老師的悲痛,也深深感受到他的心理悲痛對廖老師身體所造成的衝擊。
第五、最堅持的老師:現代人,能就某事持續做個三、五年,大概就很不簡單了,但廖老師無論是二十幾年的導師工作、身體艱困情況下的長期教學負荷,還是將近二十年的社區法律服務工作,都可以看到廖老師最最堅持的一面。
剛剛一共談了九個『最』,九是至尊,到頂了[所有的『最』都被廖老師佔據,像我一個『最』都沒有,如果真得要找出一個,那就是『最白目』的老師]。這些『九最』特質,真得是我們這些『犀利、尖銳刻薄、重規範思辯,不重人文及倫理』的法律人可以好好學習的典範。[老實說,我就是哪種犀利/尖銳刻薄/重規範思辯的典型法律人,除宗教因素外,有廖老師在場的會議場合,對我而言,廖老師就像是一面鏡子,敦促自己講話可以更溫和一點,更無須如此據理力爭一點...][年終時刻,餐會比較多,不少老師們開口閉口就是在談喝酒應酬的事,期待大家真正追求的是像廖老師一樣的『九最』老師,而不是『酒醉』老師。] 補充說明一下,上週六晚上民國71~80級畢業的法律系友聯絡人餐會,三十年前畢業幾位資深學長,大家回顧以前的老師時,除幾位神父外,主要就是廖老師,噯!如此看來,廖老師不僅是『最』字級,還是『神』字級。
廖老師即將退休,身為學弟,誠摯希望廖老師退休後能好好照顧身體。廖老師退休後還是會回來輔大兼課,期待廖老師的人格特質及風範,能持續帶給法律學子們於專業知識學習之外,另一種不同的品格陶冶及領悟。
一位老師一輩子成就的高低,不在他寫了多少書,發表多少文章,也不在他擔任過多少高官或主管,而是在於他是否真正地為教育為付出為奉獻,廖老師就是一位全心全力為教育作出奉獻的人。國器國器,國之大器,法之大器,請大家起立,一起對我們這位『坐著的巨人』也是我們『永遠的輔法學長』國器老師敬禮: 謝謝老師

舊公告(2)

20151121訊息發佈及演講通告

發佈於:21 十一月 2015 | | | 點擊數:308

各位訪客好

11/22~25本人日本公差,不在台灣,相關課程暫時停課,其他不便聯繫及回覆之處,請見諒。

另公告本人最近二場演講:

12月1日 1400~1500 國立空中大學,校本部二樓電腦教室(或五樓國際會議廳)

演講題目:申請倫理審查輕鬆上手 - 申請送審實務 (一)(二)

12月11日 1330~1640 輔仁大學人體研究倫理中心,輔仁大學宗卓章大樓DG410

演講題目(一)人體研究(法規)的過去、現在與未來

演講題目(二)人體研究計畫申請 Steps by Steps (含常見問題)

二次演講所得,回捐邀請單位,黃裕凱老師

 

 

請注意,本學期各學科講義預計於11/5日移除

發佈於:01 十一月 2015 | | | 點擊數:271

各位學生請注意:

本學期各學科講義預計於11/5日全數移除,謹先預告。

黃裕凱老師

 

 

本人最近演講公告

發佈於:11 十月 2015 | | | 點擊數:428

各位訪客好

本人最近二場演講公告,有興趣者,請向承辦單位報名:

講題:『海商法修正研討會-無單放貨/喜馬拉雅/時效』,台北市海運承攬運送商業同業公會主辦,地點:國立政治大學公企中心,2015年11月4日下午

講題:『人體研究計畫申請0→123』,國立體育大學主辦,地點:國立體育大學科技大樓B1國際會議廳,2015年10月17日下午

本次演講所得,公會部分捐慈濟基金會,體大部分回捐體大,黃裕凱老師

 

 

104(1) 課程資料上網公告

發佈於:19 九月 2015 | | | 點擊數:495

各位選修本人課程的學生好

本學期(104上)本人所開設的課程講義及附錄已經上網,請依規定為會員註冊之24小後重新登錄,前往教學區下載所需講義及附錄。再次重申:

第一、請尊重著作權,勿任意外傳;
第二、是否列印,自己決定,建議使用3C上課,減少碳足跡;
第三、點選下載如有停滯情況,請重新點選下載。

上網資料如下:

檔案大小

頁數

保險法講義_104(上)

4.4MB

225頁

保險法講義附錄_104(上)

1.8MB

170頁

國際私法課程簡報(6頁版) _104(上)

4.6MB

69頁

國際私法課程附錄_104(上)

0.2MB

4頁

國際海洋法課程簡報(6頁版) _104(上)

12.6MB

69頁

國際海洋法課程附錄_104(上)

1.3MB

86頁

法律專業倫理講義_104(上)

2.5MB

155頁

法律專業倫理課程附錄_104(上)

0.9MB

74頁

黃裕凱老師 2015.09.19

 

 

版面更動公告

發佈於:16 九月 2015 | | | 點擊數:821

各位訪客好

網站版面於本週五(9月18日)下午開始進行系統升級及版面更新作業,預計一至二個工作日完成,這段期間網站會有斷續情況。學生會員登錄建議本週日以後才進行登錄(登錄後一日後才可進入教學區下載),另本學期所有授課講義預計於本週日上網,請一併注意。

黃裕凱老師

 

 

104(上)黃裕凱老師授課時間表

發佈於:16 九月 2015 | | | 點擊數:858

各位訪客好

本人本學期授課時刻表如下: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D1~D2

0810~

1000

保險法

法三 ES217

D3~D4

1010~

1200

法律倫理

財四 LM104

IRB

IRB

國際海洋法及海事組織 LM104

IRB

D5~D6

1340~

1530

國際私法

財四 ES701

D7~D8

1540~

1730

比較保險法

財碩一JS122

E1~E2

1840~

2020

ICS課程

Shipping Law

E3~E4

2030~

2210

國際私法

學法三ES804

An Unjust Law is No Law at All

發佈於:28 八月 2015 | | | 點擊數:366

 

 

An Unjust Law is No Law at All

天祐台灣海商法!

官方版海商法修正草案已經出爐【草案下載】,2015年8月也進入徵詢各界意見的公聽會第二階段。

回顧官方研修初期,個人選擇不參與研修團隊,甚至拒絕參與評選及審查工作,原因無他,期待研修團隊有更為寬廣的修法空間。期中審查前,研修團隊成員大變動,三主題中二主題的召集人相繼求去,事態體大,本人參與了期中審查,面對重組後的團隊,除相關修法方向的審查建議外,最重要的要求就是:『新團隊成員對於修法不能有私心,不能假修法之名,為達提升自己業務之實。』這個要求其實有很重要的背景因素,也是修法最基本的要求。言猶在耳,數月後,研修團隊草案出爐,我所擔心的事真得發生。以草案第228~230條規定為例,其結果等於,只要貨物運送涉及台灣,台灣就有管轄權、就適用台灣法、且不論仲裁條款約定如何,均可在台灣仲裁!這三條條文,以本人觀點,僅有四字形容:『吃相難看』!在期末審查的會前會裡,本人針對當時草案初稿的多數章節提出將近二萬字的意見【2015.4.27建議文下載】,其中當然包括前述極度違反國際私法原則、國際各大運送公約相關規定、法律最基本的公平性的前述三條文。An Unjust Law is No Law at All,不論草案其他條文訂得多好,研修團隊對整個修法有多崇高的理想及依據,單這幾個條文就足以讓海商法草案輕易地被評定為是一部不公平的法,而導致整部草案的前途堪慮。在會前會裡,航港局表達對研修團隊無太大意願修改草案之無奈,本人及國內少數幾位有能力針對整部海商法草案為全盤評審的學者決定不參與期末審查,嚴格來說,在沒有充分海商法專業學者的監督下,航港局通過了期末審查,而成為現在大家所看到的草案。

如具拘束性的期中審查/期末審查都沒有效果了,大拜拜式的公聽會對草案的調整及再修正,幾可認定是不會有什麼效果的。至此,本人僅能下一結論:天祐台灣海商法!

在海商法研修過程中,留下記錄,黃裕凱老師 2015.8.28

網站斷訊四天,請諒解

發佈於:24 八月 2015 | | | 點擊數:682

各位訪客好

上週四(8/20)學校利用共休週期間進行電力系統停電檢修,復電後,研究室大樓網路交換機電力供應可能因停輸電力衝擊而故障,一直到今天(8/24)下午修復,網路才接通。網站斷訊整整四天,請諒解。

黃裕凱老師

 

 

IMO國際公約專書系列(三)_2001年燃油污染損害責任及賠償國際公約

發佈於:29 七月 2015 | | | 點擊數:737

各位訪客好

本人最新著作:「IMO國際公約專書系列(三)_2001年燃油污染損害責任及賠償國際公約」已正式出版。本書厚達近600頁,近400,000字,對燃油公約的緣起、議事討論、進行逐條釋義、以及對國內航運的影響及修法建議等,均有進行分析。本書謝謝環保署多年海污處理經驗的宋欣真簡技進行審校。

本書為本人「IMO國際公約專書系列」的第三本著作,目前還正同步進行HNS1996/2010、OPRC、以及IMO公約彙編等寫作及編纂工作,年內會陸續出版。台灣非IMO的會員國,無法參與且國內有關IMO相關國際公約的研究也非常少,此情況相對地也因此阻礙了我國與國際海事接軌的即時性。「IMO國際公約專書系列」就是希望能有系統且完整地針對IMO相關公約進行論述,期待能讓我國無論在政策擬定、行政執法及法律修正方面,能更精準的掌握IMO各國際公約的趨勢及規範內涵。

IMO相關國際公約有30~40個,「IMO國際公約專書系列」寫作是一條非常漫長的道路,也是本人繼耗費十餘年精力,於2014年3月完成「海商法修正建議」後(學術使命1.0),自我敦促必須勇於承擔下來的使命任務(學術使命2.0)。為何稱他是使命任務?因為他完全沒有政府研究資助、國內沒有人願意進行研究、重要但卻為競逐顯學研究的學界所完全不重視的「隱學」、時間精力與成果效益產出完全不成比例。期待自己像高山開路苦行僧般,高山一座一座爬、馬路一條一條鋪,公約一部一部寫,不期待有生之年能寫完所有公約,但至少能完成技術性公約以外公約的寫作。

黃裕凱博士

 

 

英國Third Parties (Rights against Insurers) Act 2010 & Insurance Act 2015

發佈於:06 七月 2015 | | | 點擊數:861

各位訪客好

未登載新資料已有一段時間。年初完成近六年來海商法最高法院判決的評析工作後,這幾個月來一直忙著自力建置IMO公約資料庫,此資料庫非常龐大,已有大量成果,但還在努力中,期待年底前能全數完成。

利用年休假的最後一個暑假,前二週到醫院進行足踝矯正手術,十天住院期間完成以下二個影響英國1906年海上保險法MIA的最新法規中譯工作(含簡繁版),各界可至「海事海商基本文件」→「海上保險」→「總論、其他」區下載參考:

英國2010年第三人(向保險人請求權利)法:Third Parties (Rights against Insurers) Act 2010

英國2015年保險法:Insurance Act 2015

這二部分法律並非僅針對海上保險,但卻對1906 MIA有若干實質修正,特別是後者主要是針對最大誠信(說明與告知)、擔保等長久來各界對MIA的主要批評為修正,而前者跟責任保險及保險代位的行使有所關連。由於保險人的自制,最大誠信(說明與告知)海保實務適用機會不多,影響較大者為其中且為海上保險各保單經常見到的擔保條款(Warranty)之效力問題。

此二部法律不僅原文用語頗為艱澀,加上英國區分四法域而存在著三套不同法律制度(英威/北愛/蘇),造成整部法律結構上非常複雜。譯文為能儘量符合原意,但難免因此有降低語詞流暢性之憾,諒蒙各界體諒。不論是原文或譯文,建議各界能多讀幾次,方能確解真義。

過一段時間會考慮以專題演講或研討會方式,將這二部法律的規範內容及對海上保險實務及法律的影響,與各界一起討論。

輔大黃裕凱老師

IMO國際公約專書系列(三)_2001年燃油污染損害責任及賠償國際公約

Bunker  cover

 

各位訪客好

 

   本人最新著作:「IMO國際公約專書系列()_2001年燃油污染損害責任及賠償國際公約」已正式出版。本書厚達近600頁,近400,000字,對燃油公約的緣起、議事討論、進行逐條釋義、以及對國內航運的影響及修法建議等,均有進行分析。本書謝謝環保署多年海污處理經驗的宋欣真簡技進行審校。

    本書為本人「IMO國際公約專書系列」的第三本著作,目前還正同步進行HNS1996/2010OPRC、以及IMO公約彙編等寫作及編纂工作,年內會陸續出版。台灣非IMO的會員國,無法參與且國內有關IMO相關國際公約的研究也非常少,此情況相對地也因此阻礙了我國與國際海事接軌的即時性。「IMO國際公約專書系列」就是希望能有系統且完整地針對IMO相關公約進行論述,期待能讓我國無論在政策擬定、行政執法及法律修正方面,能更精準的掌握IMO各國際公約的趨勢及規範內涵。

   IMO相關國際公約有30~40個,「IMO國際公約專書系列」寫作是一條非常漫長的道路,也是本人繼耗費十餘年精力,於2014年3月完成「海商法修正建議」後(學術使命1.0),自我敦促必須勇於承擔下來的使命任務(學術使命2.0)。為何稱他是使命任務?因為他完全沒有政府研究資助、國內沒有人願意進行研究、重要但卻為競逐顯學研究的學界所完全不重視的「隱學」、時間精力與成果效益產出完全不成比例。期待自己像高山開路苦行般,高山一座一座爬、馬路一條一條鋪,公約一部一部寫,不期待有生之年能寫完所有公約,但至少能完成技術性公約以外公約的寫作。

 

黃裕凱博士

 

英國Third Parties (Rights against Insurers) Act 2010 & Insurance Act 2015

各位訪客好

 

未登載新資料已有一段時間。年初完成近六年來海商法最高法院判決的評析工作後,這幾個月來一直忙著自力建置IMO公約資料庫,此資料庫非常龐大,已有大量成果,但還在努力中,期待年底前能全數完成。

      利用年休假的最後一個暑假,前二週到醫院進行足踝矯正手術,十天住院期間完成以下二個影響英國1906年海上保險法MIA的最新法規中譯工作(含簡繁版),各界可至「海事海商基本文件」「海上保險」「總論、其他」區下載參考:

  1. 英國2010年第三人(向保險人請求權利)法:Third Parties (Rights against Insurers) Act 2010

  2. 英國2015年保險法:Insurance Act 2015

      這二部分法律並非僅針對海上保險,但卻對1906 MIA有若干實質修正,特別是後者主要是針對最大誠信(說明與告知)、擔保等長久來各界對MIA的主要批評為修正,而前者跟責任保險及保險代位的行使有所關連。由於保險人的自制,最大誠信(說明與告知)海保實務適用機會不多,影響較大者為其中且為海上保險各保單經常見到的擔保條款(Warranty)之效力問題。

      此二部法律不僅原文用語頗為艱澀,加上英國區分四法域而存在著三套不同法律制度(英威/北愛/),造成整部法律結構上非常複雜。譯文為能儘量符合原意,但難免因此有降低語詞流暢性之憾,諒蒙各界體諒。不論是原文或譯文,建議各界能多讀幾次,方能確解真義。

      過一段時間會考慮以專題演講或研討會方式,將這二部法律的規範內容及對海上保險實務及法律的影響,與各界一起討論。

 

輔大黃裕凱老師

 

最高法院海商法裁判總評析(1991~2014)研討會

 

最高法院海商法裁判總評析(1991~2014)研討會

 

主辦單位:輔仁大學法律學院/財經法學研究中心

日期2015123(星期五)上午0930~1200

地點:輔仁大學野聲樓一樓谷欣廳(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510)

經費來源:來自各界捐款之輔仁大學海商法教研基金

報名方式:採傳真/E-mail報名方式(座位有限,請提早報名,2015121以前)

報名聯絡人:輔仁大學財經法律學研究所劉秘書/何秘書

聯絡電話02-29053996 傳真02-29044790 E-mail: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研討會議程表:

 

時間

議程

內容/致詞/報告人

09:00-09:30

報到

09:30-09:35

開幕致詞

周善行教授 (輔仁大學學術副校長)

09:35-09:40

司法院代表致詞 

何君豪法官(司法院資訊管理處處長) 

09:40-10:35

專題報告

黃裕凱教授 (輔仁大學財經法律學系)

主題:最高法院海商法裁判(1991~2014)總評析專題報告

10:35-10:50

休息、茶敘

10:50-11:10

與談():輔仁大學法律學院陳猷龍教授

11:10-11:30

與談():台灣大學法學院劉宗榮教授

11:30-12:00

綜合座談主持人:黃裕凱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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